2022年丹东澳门威泥斯人0609公开通报环境执法第6批2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_2022-06-30
为有效遏制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丹东澳门威泥斯人0609查处了一批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通过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推进行政相对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增强环保法治观念。
一、宽甸满族自治县永甸镇红牧肉鸡养殖场涉嫌违法排污案
2021年10月30日丹东澳门威泥斯人0609宽甸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宽甸满族自治县永甸镇幸福村5组的宽甸满族自治县永甸镇红牧肉鸡养殖场进行检查。经调查,该养殖场处于生产状态,共建有16栋鸡舍,养殖种类为白羽肉鸡,年出栏量约100万只,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在养殖场南侧河对岸有养殖废弃物堆放,有清理痕迹但清理不完全,存在污染周边环境的违法行为。
该企业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之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丹东澳门威泥斯人0609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启示(意义):为保护生态环境,畜禽规模养殖场不可以随意倾倒、堆放养殖废弃物,应采取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科学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生态环境部门将在持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鼓励广大市民通过12369投诉热线等平台,监督、举报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通过行政执法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进一步加大模畜禽养殖行业污染防治相关宣传力度,让养殖场主提高守法意识和防范意识,避免类似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二、凤城草河永丰兴达牧业有限公司利用渗坑排放案
丹东澳门威泥斯人0609凤城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的举报线索,于2022年3月22日对凤城草河永丰兴达牧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公司分别拥有种猪养殖场和育肥猪养殖场,此处是一个育肥猪养殖场,环保手续齐全,建有一个7000立方米左右的厌氧发酵池;环评要求猪粪便经干湿分离,固体粪便送阳房发酵,废水经管道输送到发酵池发酵180天后还田。在今年3月初,养殖场发酵池里的发酵液贮存已满,企业直接在厂区大门外东侧约300米处的农田内筑坝形成池(塘),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公司多次将发酵液用临时管道排入在农田筑成的池(塘)内,池(塘)内现已存积大量的发酵液,经认定企业的行为目的是利用农田池塘进行贮存发酵液,与环评要求还田的行为不相符,已构成利用渗坑排放行为。
凤城草河永丰兴达牧业有限公司利用渗坑排放养殖废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罚款10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也予以行政拘留处理。
启示(意义):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相对减少现场执法频次的情况下,积极调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举报,进一步提高了执法的精准和效率。与此同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扭转部分养殖户较为落后的传统认识,使其自觉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从源头减少此类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